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結合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統計數據編制而成。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宣城市政務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區鰲峰中路49號,電話:0563-3017291,郵編:242000)。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深入推進政務公開,積極構建發布解讀回應“三位一體”公開格局,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19年市政府辦公室公開信息4690條,同比上年增長6%。深入推進“五公開”,做好決策公開和重要部署執行公開。做好規范性文件意見征集及反饋,《宣城市深入宣傳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方案》等文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后印發。做好會議開放,市政府47、48次常務會議上邀請企業、群眾代表列席,認真聽取意見建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一時間制作圖解并在網站、政務雙微同步公開。做好決策事項落實公開,按月公開《市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執行落實情況,向社會通報全市主要經濟指標、量化指標、重點項目等各項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公開市政府民生實事、《省政府工作報告》和省重點工作任務落實進展情況。做好“放管服”改革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全面提升信息發布質量,完善信息關聯。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宣傳貫徹新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改完善信息公開指南、流程。組織開展依申請公開培訓,邀請省內外政務公開領域的權威、專家學者來宣作依申請公開工作輔導專題報告。組織重點部門工作人員外出參加培訓。先后組織召開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解讀培訓會議和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培訓會,選編《宣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典型案例與分析》,指導各地各單位規范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強化部門會商機制,重點事項組織業務部門、司法部門進行會商研判。依申請公開案件一一歸檔留存備查,著手建立全市依申請公開數據庫,便于工作開展核查和學習交流。
2019年,市政府辦公室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55件,在受理方式上,通過信函方式申請信息公開30件,占比54.5%;通過網絡申請信息公開21件,占比37.5%;當面申請4件,占比7.1%。所有信息公開申請均依法按規定予以答復,答復率為100%。
在答復內容上,屬于主動公開信息的有8件,占比14.5%;同意依申請公開信息18件,占比32.7%;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有17件,占比31%;申請信息不存在的有6件,占比11%;告知補正信息2件,占比3.6%;不予公開2件,占比3.6%;延期答復1件,占比1.8%。申請人撤回申請1件,占比1.8%。
(三)政府信息管理
出臺《政務公開信息發布審核制度》《政務公開監督員管理制度》等制度規范,保證政府信息發布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設置政策文件庫,政務公開網首頁醒目位置“宣城智搜”,強化智能搜索功能,最大程度方面企業和群眾獲取政府信息。做好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中介服務清單動態調整和公示,積極推進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強化政府信息數據統計報送工作,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底數清晰。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推進政務公開系統與政府服務熱線、網站政民互動、網上政務服務、公文管理等系統銜接。
(四)平臺建設
建設政府門戶網站第一平臺。完成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根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規范(2019年版)》,對政務公開網進行全面改版升級。按照“五公開+重點領域公開+解讀回應”模式設置“12345民意直通熱線”、“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提升行動”等特色公開專題專欄。利用新媒體擴展公開載體。利用政務雙微、政務客戶端等新平臺,打造“一網雙微一通”,形成以“宣城市委政府發布”為龍頭,各地各部門整體協同、響應迅速的政務公開新媒體矩陣。打造政府公報權威平臺??s短市政府公報出刊周期,由季刊調整為雙月刊,增加公報刊載內容,試行統一刊登市直部門規范性文件,辦好公報電子版。
(五)監督保障
加強隊伍建設。年初印發《關于做好當前政務公開工作的提示》,強調全市各地各部門要及時確定政務公開工作分管負責人和具體經辦人員。壓實辦公室公開責任,7個縣市區政務公開機構全部劃轉到政府辦公室,市直單位辦公室牽頭承擔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機構改革后全市公開力量得到增強。重新統計全市政務公開機構及人員聯系方式,編制通訊錄,組建微信工作群,保證信息暢通,保障公開工作有序有力推進。強化監督檢查。2019年組織開展4次全市政務公開測評,通過第三方測評、市直單位和縣市區互評互測等方式,常態化推進各地各部門公開工作開展。測評發現問題以清單形式進行通報反饋,測評活動有針對性的抽調人員參加,既完成測評,同時以測代訓。強化公開網站日常監管,按月開展“拉網式”普查,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通知責任單位整改。組織開展政務公開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測評成績靠后、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單位公開工作具體負責同志到市政務公開辦輪訓交流,每期輪訓時間1周,活動開展以來,已有14個市直單位接受輪訓。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2 | 2 | 8 | |
規范性文件 | 13 | 13 | 237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4 | 378.7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5 | -- | -- | 1 | -- | -- | 5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1 | -- | -- | -- | -- | 5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2 | -- | -- | 1 | -- | -- | 23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3 | -- | -- | -- | -- | -- | 3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 |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 | -- | -- |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 | -- | -- | -- | -- | 1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 | -- | -- |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7 | -- | -- | -- | -- | -- | 1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 -- | -- | -- | -- | -- |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 | -- | -- | -- | -- | 1 | |
2.重復申請 | --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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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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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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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6 | 1 | -- | 1 | 8 | 2 | -- | -- | -- | 2 | 3 | -- | -- | -- | 3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市政府辦統籌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是面對新形勢和新任務,仍存在許多不足。一是公開保障力量需提升,市政務公開辦統籌全市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服務熱線、政府公報等工作,人員力量相對薄弱。二是政府信息發布數量及質量可以進一步提升。二是對政務公開工作統籌需要加強。
2020年,市政府辦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部署,扎實做好新時代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一是抓好基礎信息發布,確保政府辦信息公開數量、質量雙提升。二是抓好12345政府服務熱線體系升級,做好熱線領導接聽“提標擴面”、熱線“部門聯動”、“接訴即辦”,進一步擦亮宣城熱線品牌。三是進一步理順和完善政務公開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加強政務公開機構、隊伍建設,強化信息化手段運用,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保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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